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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三年前的事了,雖然事隔已久,在我及孩子心中應該是很難忘記的一件事吧!

希望此事可以給有孩子的父母及老師做為教育的參考!

 

兒子上幼稚園起,大部份都是我在接送,一方面是時間剛好可以搭配,一方面巨蟹座的他非常黏我,因此,除非臨時有事或者要加班,才會請把拔去接。

 

有一次公司加班,把拔去接Amo,突然接到安親班班導師電話,老師口氣很急的說:「請把拔回家不要處罰小孩,有事情好好的說。」天呀!發生啥米大代誌?詢問之下,老師告訴我:「Amo偷了同學的自動筆。」當下我真的被嚇一大跳,『偷』在我們家可是滔天大罪啊!這時的我早已無心工作,不管工作是否完成,先衝回家再說吧!不然以先生火爆的脾氣,兒子會死的很難看。

 

一進到家門,看到兒子已經跪在客廰的角落了,先生手上還拿著衣架,正準備嚴刑烤問,平常先生比我還疼小孩,可見這次真的氣極了。我連忙上前阻止,因為兒子的日常生活及功課都是我在處理,就我對自己兒子的了解,不可能會去偷東西,Amo可能也被嚇呆了,哭到哽咽說不出話來,這時我儘量引導兒子說出整個事情的經過,面對一個小學一年級的小朋友,我想,我還能判斷話中的真假。

 

原來事情是這樣的Amo在上英文課時,是最後離開才藝教室的,有位同學鉛筆盒掉在地上,孩子認為是撿到的,挑選了其中一隻喜歡的自動筆,其他的就放在桌上,別的同學隔天也如法泡製,大家把筆盒裡的東西都拿完了。有一天,Amo用自動筆時,被主人發現了,就認為是被偷啦!老師向Amo求證時,問說:「你有拿她的筆嗎?」孩子也承認有,所以就被當成『小偷』了。

 

究竟是『撿到』還是『偷』,這個法律上有很清楚的解釋,我告訴兒子不屬於你的東西,若佔為己有,是犯了『侵佔失物罪』,不要以為撿到就是自己的。因為兒子是無心的,以他小小年紀的認知,並不清楚自己錯在哪?身為父母及師長應該要做的,是教導孩子正確的觀念,如果只是一昧的處罰,而沒有告訴孩子錯在那裡,難道父母及老師就沒有失職嗎?

 

說真的,老師這次的處理方式,我並不滿意,整件事情沒有問清楚,就段章取義,事後也沒有做妥善的處理。先生去接孩子時,沒有另外至會議室討論,而是在學校門口直接告知,事後先生說會那麼生氣,是因為在校門口引來其他 家長及 老師圍觀,且議論紛紛面子掛不住呀!如果換另一種方式處理,也許更能達到教育的目的。

 

經過這次事件後,Amo似乎有點矯枉過正,有一回,撿到一個小到像『米粒』的橡皮檫,趕緊交給老師,回家還很高興的跟我說喔!另外,有一次在湯姆龍撿到皮夾,也立刻送到服務台;更在小學三年級考法律常識時,埋頭苦讀鑽研各種法律常識,尤其是這個『侵佔失物罪』更是滾瓜爛熟,現在也三不五時和我討論法律問題呢!(他的偶像也變成謝震武了)

 

事情落幕這麼久了,就結果而言,我很安慰,兒子現在是個是非觀念清楚、明辯事理的人。也僅以這個小小的故事,和天下父母共勉,讓我們為教育下一代繼續努力。

 

後記:

這件事也曾拿來和朋友討論過,他說他們家兒子曾經在路上看到500元,直接視而不見的略過,他太太還問為何不撿起來,孩子說:『不是自己的東西,為何要撿?』大人給小孩的觀念會一直深留在心中,其影響力不可忽視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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